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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解剖报告(宠物解剖报告书)

养猫方法2024-06-24 11:27:16

宠物解剖报告(宠物解剖报告书)

宠物被医院治疗死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宠物死亡后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做尸体解剖,由宠物业行业协会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解剖报告,再由协会聘请的权威专家组根据解剖报告判断事故责任,出具鉴定报告。协会收到报告后,将对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作出处理意见,并把处理结果送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备案。如果宠物诊疗场所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监督所可以进行监管查处。但是记者所提到的动物医疗纠纷超出了监督所的监管范围,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范饲养),国家实行规范养犬、猫的政策。为了保护城镇区域和农村区域的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规定每户养犬、猫的最多数量。各级人民政府在城镇范围内划定禁止或限制饲养猫、犬的区域及禁止或限制猫、犬户外活动的区域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当吸收动物保护组织代表、宠物动物所有人代表参加。

宠物诊所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了医疗纠纷之后,处理的方式是最为关键的,一旦没有处理好,那么将会造成不可估计的后果。那么,如果是因为宠物医疗导致的医疗纠纷,我们遇到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宠物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发生了医疗纠纷之后,处理的方式是最为关键的,一旦没有处理好,那么将会造成不可估计的后果。那么,如果是因为宠物医疗导致的医疗纠纷,我们遇到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宠物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宠物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宠物死亡后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做尸体解剖,由宠物业行业协会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解剖报告,再由协会聘请的权威专家组根据解剖报告判断事故责任,出具鉴定报告。

      协会收到报告后,将对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作出处理意见,并把处理结果送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备案。

      如果宠物诊疗场所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监督所可以进行监管查处。

      但是记者所提到的动物医疗纠纷超出了监督所的监管范围,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二、医疗纠纷防范

      1、狠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坚持实行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按其责任大小,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进行内部经济追偿。

      2、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医疗纠纷的长效防范机制。即用“三严”来规范医疗质量的管理,一是严格制定制度。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容易出现医疗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如妇产科、产房、手术室、供应室、急救室,逐一排查医疗安全隐患,逐条落实到人进行整改;二是严格考核制度。每月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等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的质控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对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度兑现,决不姑息迁就。同时,经常组织医护人员对近年来单位或外单位发生过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讨论,找准主、客观原因,并从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性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长期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制度,确保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做到有章可循。

      3、把脉诚信,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患沟通是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深对医生的信任,还可以疏导患者的社会心理问题,促进疾病的转归。如何做到有效沟通:

      (1)对职工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宗旨教育,在全院推行“微笑相迎、主动问候、首诊(问)负责、出院相送”的服务模式,从病人需求入手,主动送服务,通过召开病人座谈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及时听取病人的意见,了解病人需求、改进工作,维护患者的消费权。

      (2)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建立与病人“五谈话”制度,即入院时;手术前;发生危、重急症时或创伤性损伤时;使用毒、副作用较大或贵重药品前;出院时。规范了谈话签字内容、完善病情同意书、医患道德责任书,同时教育医务人员戒除“以医为尊”的思想观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告之义务,为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4、改善服务环境,方便病人康复。我们推出了“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创建活动。一是对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整建,病房全部安装空调,配置电视机,让病人就医尤如在家的感觉;二是开展为刚入院的病人免费提供一餐饭的“亲情服务”,以消除刚入院的不适应感觉;三是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提供4~5项便民措施,满足病人的不同需求。

      以防为主,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虽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但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医疗纠纷仍不可避免,我们对医疗纠纷的解决原则是:正确认识,坦然面对,缓和矛盾,妥善解决。

三、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带来宠物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相关内容。涉及到宠物医疗纠纷的问题,大家最好还是选择通过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诉讼进行处理。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宠物在宠物医院治死了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宠物死亡后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做尸体解剖,由宠物业行业协会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解剖报告,再由协会聘请的权威专家组根据解剖报告判断事故责任,出具鉴定报告。协会收到报告后,将对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作出处理意见,并把处理结果送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备案。如果宠物诊疗场所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监督所可以进行监管查处。但是记者所提到的动物医疗纠纷超出了监督所的监管范围,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如何进行报告及管理

一、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卫发明电〔2013〕5号)。

二、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附件1)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二)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如病人死亡,应当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附件2)进行。

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病例收治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24 小时内送当地国家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各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应开展核酸检测,具备相应生物安全条件的网络实验室可开展病毒分离,并将分离的病毒按要求及时送国家流感中心,未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需将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例原始标本按要求及时送国家流感中心。

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省份,常规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采集流感样病例标本数每周不低于15份,并将H7核酸检测纳入常规检测项目。

四、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卫发明电〔2013〕6号),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

五、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一)定义。

(1)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

(2)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

(3)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追踪和管理。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应当采集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的双份血清标本(开始实施医学观察时和间隔2-4周后),当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时还要采集咽拭子,送当地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

六、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形势、病原学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研判,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终止响应。

七、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该疾病认识的进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指导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促进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防行为。尤其要加强禽畜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批发及交易市场等的禽畜饲养、捕捉、屠宰、储藏、运输、交易和经营人员以及宠物禽畜养殖人员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与督导检查

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与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宠物医疗纠纷调解(鉴定)暂行规则

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宠物医疗纠纷调解(鉴定)工作程序

2006-10-24

申请调解的当事人提供书面申请及有关证件并说明事委经过

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审核后受理调解

调解小组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双方签定调解协议书

调解不成功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要求委托协会尸体解剖并签名

宠物医疗纠纷鉴定

根据鉴定项目由申请人先行垫付鉴定费,鉴定结束双方按承担责任(全责、主责、次责)的比例支付

对宠物尸体解剖并出具解剖报告

协会组织专家作出判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收到鉴定报告后,对双方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全责、主责、次责)比例,作出处理结果并将处理结果送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

双方认可同意解决

一方不同意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咨询电话021—64821076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6:30 ( 周六、日休息)

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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